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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枪支弹药被判一年徒刑
2001年08月22日 02:21:32

记者闵妤

本报讯昨天,市南法院柏敏院长主审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案犯高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后,我市首例运用此司法解释判决的案件。

  去年9月,无业人员高煜在练歌房娱乐时,从朋友处购买了两枝小口径左轮手枪及子弹18发,私藏家中,后被警方查获。经鉴定,两枝手枪中,其中一枝有杀伤力。根据今年5月16日起实施的司法解释,法院判处高煜有期徒刑一年。(记者闵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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