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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女士寄给朋友的相册,到目的地后封面 裂了该谁负责?
2001年08月22日 02:19:06

周大伟

  本报讯市民何女士给哈尔滨的朋友寄了一本相册,到达目的地后朋友发现相册封面裂了。但青岛邮政部门答复说,只要外包装不破损,就不负责赔偿。昨天,何女士向本报热线2888000咨询:我该找谁负责?

  8月13日,何女士到青岛市邮政局云南路支局用特快专递给哈尔滨的朋友邮寄了一本相册,经邮政局工作人员现场检验、封装后交寄。17日,何女士的朋友收到包裹后发现,相册的木制封面裂了。接到朋友的电话后,何女士来到云南路支局询问,工作人员答复:只要当时收到的包裹外包装没有破损,邮政局就不承担任何责任。

  记者昨日下午就此咨询了市邮政局业务处的负责人,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只要是确认邮件当时已经封装、包裹,并且是在邮寄过程中导致破裂的,邮政局就会按照有关规定并根据邮寄物品的保额予以赔偿。何女士所遇到的这种情况,应该先由哈尔滨的投递局向青岛发一个说明邮件外包装情况的检验单,然后由青岛的发寄局具体办理赔偿事宜。(周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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