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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B瓶已到回收期限购买啤酒当心“啤酒炸弹”
2001年08月21日 01:58:40
据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尽管各方面一直试图减少啤酒瓶爆炸事故,但啤酒瓶伤人的悲剧却不断上演。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公布了啤酒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并将有爆炸隐患的不合格产品公之于众。

  在这次抽查的山东、广东、黑龙江等22个省、市、自治区的61种啤酒瓶中,合格51种,抽样合格率为83.6%。与往年抽查结果相比,啤酒瓶质量呈逐年好转趋势,但这次检测中发现最突出的质量问题是啤酒瓶的抗冲击和耐内压力不达标,而这两项指标不合格正是造成啤酒瓶爆炸的主要原因。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啤酒瓶包括:河南省菲绿实业有限公司玻璃厂生产的商标为“MB”的640毫升(绿色)啤酒瓶、山东鼎新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日”的640毫升(绿色)啤酒瓶、杭州人民玻璃厂生产的商标为“人玻”640毫升(棕色)啤酒瓶。

  为减少啤酒瓶爆炸事故的发生,1999年4月我国就开始在啤酒行业内强制使用受压强度高的有B字标记的啤酒瓶。B瓶使用期限为两年,目前市场上第一批投入使用的B瓶已到回收期限,鉴于一些啤酒厂仍大量使用超期服役的回收瓶,有关部门建议消费者购买啤酒时要当心“啤酒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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