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家住四流中路的李某在自家楼下经营大桶水。他见大桶水生意好做,便在家用自来水添加少量食糖,自制山泉水,然后以每桶5元钱的价格“试销”。用户发现李某销售的山泉水有异味,便向工商部门举报。(本报记者)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下一篇:
网站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主编信箱青岛日报社/青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电话:86-532-2865859转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