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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互助会特别关注患四种大病的女职工连续投保三年可获五万救助
2001年08月12日 05:32:15

记者曹永刚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了解到,每年交上10元,连续投保三年,患常见四种大病的女职工,就医时最高可获得5万元的救助。

  这项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于近日推出的《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计划》规定,凡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以下,尚未发现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的女职工,均可参加本保险计划。本保险计划采取团体会员制,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办理。投保时要求每个单位申请投保人数必须满20人,且不少于全体女职工的80%。

  该计划保险期限为三年,自缴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至到期日二十四时止,每份缴纳保险费30元,保险金额1万元,被保险人最多可以投保5份,每一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5万元。

  自保险计划生效之日起120天后,经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中一种或多种特殊疾病的,可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申请给付保险金,最低1万元,最高5万元,保险责任即行终止。患四种常见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疾病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领取了保险金额的,不得就已患常见疾病再次续保,但可就其他剩余常见疾病续保。(记者曹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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