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了解到,每年交上10元,连续投保三年,患常见四种大病的女职工,就医时最高可获得5万元的救助。
这项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于近日推出的《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计划》规定,凡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以下,尚未发现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的女职工,均可参加本保险计划。本保险计划采取团体会员制,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办理。投保时要求每个单位申请投保人数必须满20人,且不少于全体女职工的80%。
该计划保险期限为三年,自缴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至到期日二十四时止,每份缴纳保险费30元,保险金额1万元,被保险人最多可以投保5份,每一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5万元。
自保险计划生效之日起120天后,经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中一种或多种特殊疾病的,可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申请给付保险金,最低1万元,最高5万元,保险责任即行终止。患四种常见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疾病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领取了保险金额的,不得就已患常见疾病再次续保,但可就其他剩余常见疾病续保。(记者曹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