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8月11日讯南丹“7·17”特大事故的矿区老板竟然就是南丹县政府。
南丹县和河池地区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表明,这次南丹发生“7·17”特大事故的105号矿体中的拉甲坡窿口和龙山窿,探矿法人都是南丹县富源矿业探采有限责任公司,富源公司直接隶属南丹县人民政府管理,并经河池地区编制局批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富源公司1996年成立董事会时的首任董事长是当时的南丹县常务副县长、即后来的县长唐毓盛(已被停职审查),总经理是县政府调研员罗宗庆;第二任董事长是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莫国华;第三任董事长即这次事故发生时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南丹县矿产局局长曾光超。
南丹县富源公司在2000年9月22日申请变更登记时,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作为新股东加入富源公司,其他三家股东是南丹县人民政府、南丹县华星矿业有限公司、南丹县车河拉莫综合选矿厂。
南丹发生这么大的“7·17”特大事故,竟然被捂掩了半个多月,“官商不分”是造成南丹矿难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