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昨日《新闻30分》报道记者从国家计委了解到,我国将出台《汽车消费政策》,目前政策的征求意见稿正在由有关单位和汽车生产企业讨论之中。
国家计委在《汽车消费政策》中明确指出,要通过这项政策的实施,努力培育汽车市场,取消对汽车消费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不合理收费,促进汽车私人消费增长,在10年期内,实现当年汽车销售量的70%为私人购买,同时创造良好的汽车使用环境。
在汽车收费政策方面,《汽车消费政策》提出,除国家规定的税收外,汽车消费者在购买和注册环节只要交纳两项费用:车辆购置附加费,汽车牌照和行驶证工本费;在汽车使用环节只需交养路费,机动车年度检验费和违规时交纳的违规罚款和清障费;具体标准和收费办法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公布,汽车消费者有权拒绝缴纳这些以外的任何费用;在汽车使用环节的所有经营性和服务性收费,如过路过桥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以消费者自愿接受服务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