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8月11日电河北省邯郸县北寨前村干部多年来一直坚持一条不成文的“村规”,凡是女方家有兄弟的,其招赘的女婿就不能在村里落户,从而导致一些“倒插门”女婿及其子女成了长期没有户口的“黑人”。
南堡乡北寨前村村民郝陆林说,1996年12月28日,他的女儿郝丽芬与肥乡县青年高玉贵结婚,高玉贵决定到女方落户。但令他想不到的是,按照《婚姻法》很容易解决的户口问题,在这里却屡屡受阻。村干部就是不给高玉贵开介绍信,理由是,他有个儿子,按村里多年的规矩,上门女婿不能在村里落户。
1998年,高玉贵和郝丽芬的儿子出生了,村干部同样依据“村规”不让上户口。如今,他们的儿子已4岁了,仍然是个“黑人”。几年来,他们一家为落户问题多方寻求帮助,甚至还走上了上访的道路。尽管市、县、乡多次要求按法律程序解决此事,但村干部拒不落实。郝陆林不明白,他的女儿、女婿依法结婚,依法生育,为什么《婚姻法》规定的权益在“村规”面前却难以落实?
村民于军娥也遇到同样情况。20世纪80年代初,她同外村一名青年结婚,男到女家落户,成了上门女婿。他们婚后多年没有生育,后来抱养了一个女孩,取名王艳。抱养时,他们依法办理了有关手续。但以前一直没给孩子上户口。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村干部则以她有亲兄弟为由不给开具办理户口的介绍信,16岁的王艳至今还是“黑孩子”。
据北寨前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王宗录和一些村民介绍,村里曾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大家都不同意给这样的人落户,原因是怕增加人口后挤占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