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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郑州8月11日电河南省鹤壁市一些医院违反国家规定,用“工业氧”充当“医用氧”
2001年08月12日 02:02:08
新华社郑州8月11日电河南省鹤壁市一些医院违反国家规定,用“工业氧”充当“医用氧”供患者吸用,并利用近2倍的差价从中牟利。日前,鹤壁市工商局对这一案件进行了查处。

  最近,鹤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到当地的一家制氧企业检查,发现这里生产的“工业氧”,竟被一些医院大量买走。执法人员随即对鹤壁市人民医院等17家医院实施突击检查,发现用“工业氧”充当“医用氧”的情况普遍存在。

  执法人员介绍说,从1999年5月至2001年3月间,这17家医院以平均每瓶14元的价格,共购进“工业氧”5100多瓶,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供他们吸用,并按每瓶平均48元的“医用氧”价格收费,不但利用巨额差价非法牟利,还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健康。

  据了解,早在1998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就颁布强制性标准,将专用于抢救病人、手术或保健的“医用氧”与“工业氧”作了区别,不仅规定“医用氧”纯度必须达到99.5%,还对杂质含量进行了具体要求。医学专家也指出,虽然一些工业用氧纯度较高,但含有人体不能吸用的有害成份,使用后易造成医疗隐患。《中国药典》也将“医用氧”列入药品类,拿“工业氧”给患者用,同让患者吃假药没什么区别。

  记者来到鹤壁市人民医院,器械科科长焦书泽说,他们一直不知道国家颁布过“医用氧”强制标准,再加上整个鹤壁市目前没有一家“医用氧”生产企业,要想用只有到邻近的地市去拉,费时、费钱还费力。医院曾使用的“工业氧”纯度同“医用氧”差不多。鹤壁矿务局总机厂制氧车间的一位负责同志说,他们没有“医用氧”专用生产设备。以前许多医院都来这儿拉氧气,后来工商局一查,就没有医院再来了。

  一些得知真相的患者气愤地说,医生被称为“白衣天使”,可有些医院为了挣钱,不是救治病人,而是坑害病人,医疗市场秩序该好好管一管了。

  据了解,鹤壁市目前已加强监管,防止用“工业氧”充当“医用氧”的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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