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盗割电线作案后潜逃10年,在他乡做起了上门女婿的张某,近日被即墨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张某系即墨市人,因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打起了偷割电线的主意。1989年12月至1990年2月间,张某伙同刘某(已判刑),携带钳子、麻袋等作案工具先后窜至即墨市白庙乡、岙山卫镇及青岛城阳区的9个村庄,盗割上述村庄集体正在使用的不同型号的动力和照明用的裸露铝电线共计五千余米,价值人民币八千余元。两人将盗割铝线卖给了崂山区王哥庄镇两个废品收购点,销赃获款1600元,全部吃喝挥霍。
此后,张某以为没事,便前去李村打工。有一次回家时听说刘某因盗割电线被抓,非常害怕,打算离开即墨避风。因打工时认识了不少郯城人,经介绍张某便到郯城县归义乡当起了倒插门女婿,并生有一子,现年9岁。2001年1月,郯城县公安局在排查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张某作为嫌疑人被传讯,经与即墨警方联系,至此潜逃10年之久的张某归案。(胡淑华王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