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被传得纷纷扬扬的毛宁被刺案日前已判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在去年11月22日晚发生的“毛宁被刺”事件中,案犯关铭(上图)因犯有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毛宁经济损失人民币69131元。目前该案已结案,判决已生效执行。
罪犯关铭与毛宁并不相识,以前从未见过面,只是在事发后关铭才从媒体上得知其扎伤的人是毛宁。
毛宁日前说,在去年11月22日晚发生的事件中,他因被刺伤而导致失血过多、昏迷不醒,生命垂危。当时,他身边的工作人员与前来采访的记者发生了争执,并动手打了记者。对此,他当时不知道也无法控制,事后他心里一直非常难过。虽然人不是他打的,但毕竟是因他而引起的,所以,他想真诚地说一声:对不起!(肖执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