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市民乘出租车时将药品忘到车上,向司机讨还时,该司机索要“车费”,否则不归还药品。昨日,市民于女士向本报反映了这件令人气愤的事。
于女士介绍,7月31日,她13岁的儿子乘出租车时,不慎将刚买的价值210元的4盒药品忘到车上。两天后,儿子去佳世客购物时又发现了那辆出租车。车上的女司机告诉他,药放在家里,然后留下了她的寻呼和车号。于女士与司机取得联系,司机答应将药品送过来,但要求于女士付车费,车费给少了她不干,可是她又不“开价”。昨日,于女士再次想与司机取得联系,可是这名司机不回寻呼了。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查记录后发现,司机留的车号是假的。(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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