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制观念的深入,公民在发生纠纷时,聘请律师已比较普遍。但是由于一些人的法律意识不强,在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常常会走进一些误区。
误区之一:不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误区之二:对律师的代理权限授权不清。误区之三:对律师不讲实情。误区之四:听信律师作伪证或贿赂法官。误区之五:私下给付律师代理费用。
误区之六:没有钱,不敢请律师。一些人遇到纠纷时,很想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但苦于囊中羞涩,不敢去请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国《律师法》规定了法律援助制度,即“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法律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叶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