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法人股转让 2001年08月07日 1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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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今日公告披露,公司大股东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发生变化。公告称,青岛供销原持有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710852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77%。通过转让后,上海光泰持有公司法人股322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6%;青岛供销持有公司法人股19,927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7%;恒通投资持有公司法人股1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4%;青岛外贸持有公司法人股3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而在本次转让前,上海光泰、恒通投资、青岛外贸等三家企业,都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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