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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盗铁路设施危及行车安全
得赃款27元换徒刑7年
2001年08月07日 11:09:12

淑华开清

本报讯偷盗铁路信号设施中的铝散热片,得赃款27元,青岛铁路运输法院近日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年。

  今年26岁的王某系昌乐县农民。今年初,他在与邻居闲聊中,得知铁路两边的铁箱里有铝散热片,便萌发了拆盗铝散热片卖钱的念头。今年6月2日和3日,他携带螺丝刀、钳子等作案工具,窜至胶济铁路线上拆盗正在使用中的铁路信号机和控制箱里的铝散热片12片,致使潍坊至昌乐间铁路运行信号出现红光带,严重危及铁路行车安全,使5趟列车不能正常运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四千余元。王某卖铝得赃款27元。6月4日王某再次在现场作案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淑华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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