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生活导报>>三版
三个“渔霸”昨被判刑
2001年08月07日 01:06:49

聂向锋

本报讯昨日,三名控制码头市场、胁迫鱼贩强买强卖的即墨“渔霸”,被即墨市法院以强迫交易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即墨农民孙志森、常美平预谋到黄龙庄码头,强行逼迫鱼贩压低交易价格从渔民手中购买海货,两人从中收取“提成”。3月26日,两人纠集位小勇等人来到黄龙庄码头,强迫鱼贩们按他们规定的低价买卖海货,否则就砸烂他们的车辆。当日下午,他们从每个鱼贩那里按照海货数量,每公斤收取1元钱,共得款2400元。3月27日、28日,孙志森、常美平又采取同样的方式收取“提成”3000余元。

  法院认为,3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购买低价商品,侵犯了市场管理秩序,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孙志森、常美平、位小勇有期徒刑2年、1年半、1年。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左常生副庭长介绍,扰乱市场价格、破坏公平交易的“市霸”,以往经常受到治安处罚,而触犯刑法并被判刑的案件,在我市还是第一例。(聂向锋)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下一篇:

客舱像个“大闷罐”“鲁交渡9号”渡船令乘客不满
 

网站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主编信箱

青岛日报社/青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电话:86-532-2865859转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