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生活导报>>三十版
陈小滢与虹影对簿公堂
2001年08月02日 01:50:24

陶澜

本报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7月9日上午出现了两位英籍华人,她们要为一本中文版在台湾省出版的书对簿公堂。这两人分别是原告———我国现代文化史上的名人、已故作家陈西滢和凌叔华的独生女陈小滢,被告之一长篇小说《K》的作者虹影。

  陈小滢女士认为,《K》以她的父母陈西滢、凌叔华过去的生活为背景,以淫秽的手法杜撰了许多不堪入目的情节,并已公开发表,构成了对陈、凌两人的名誉侵害和对她本人的精神侵害。故起诉虹影、《作家》杂志和《四川青年报》,要求终止《K》的出版发行或刊载,三家被告支付精神赔偿共20万元。

  虹影从来没想到会因为自己的小说《K》又一次被卷进官司中。她因另一部长篇小说《饥饿的女儿》与出版社的争执刚平息不久。虹影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开玩笑说,她要改行去学法律了。

  7月26日虹影对笔者说:“我一直坚持认为《K》是小说,在书中,除了指明朱利安是朱利安外,其他人并没有用真名。”她觉得,“谁要是对号入座那就有些荒唐了。”

  虹影认为进入21世纪,文学创作迎来了第二个繁荣的时代。“文学创作已经过了很艰难的时期,现在文学已经回到本位,正是创作的好时候,出现争论小说情节是否属实、是否伤害到谁这种事情,令我难以相信。”

  此前,虹影对媒体表示过,她不认为主人公“林”很“淫荡”,“林在书中敢爱敢恨,光彩照人。她是最早摆脱封建枷锁的女性之一,是女权的英雄。这本书写的是爱情、中国文化和西方关系。”她“从未想丑化任何人”。

  这场官司谁赢谁败,还要看法律的裁判。(陶澜)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下一篇:

刘德华要上“飞天大舞台”
 

网站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主编信箱

青岛日报社/青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电话:86-532-2865859转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