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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高新产品出口目录
2001年08月01日 10:20:36
为了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其产品出口,方便内外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海关总署日前发布了《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企业在登录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后,点击《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专题即可查询有关内容。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是由科技部、外经贸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参照国际上采用的高技术产品分类,以科技部发布的高新技术范围为基础,按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采用行业专家集体评议的方式审核编制的。

  根据海关总署、外经贸部有关规定,凡在中国关境内从事高新技术生产,其生产产品已列入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并且年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可向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使用出口便捷通关程序。使用便捷通关程序后,产品出口速度将大为提高。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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