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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丑”为何频上法庭
2001年07月31日 09:49:21
昔日,家丑大都是“内部解决”,如今上法庭维权的明显增多。这些因家务事产生的纠纷,主要集中在房产、继承遗产、债务、赡养费、损害赔偿等方面。

  媳妇咬伤公公被判刑

  近年来,这种家庭伤害刑事案越来越多,不少人并未选择不了了之,而是以刑事自诉的方式将伤人者告上法庭。

  媳妇李某因琐事与公公发生矛盾,双方发生扭打。公公力气较大,媳妇担心吃亏,遂扑上前去一口咬住公公右耳,致使公公右耳廓缺损超过50%,差点将公公耳朵咬掉。

  公公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媳妇因犯故意伤害罪,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父告亲子要求退房

  张大爷十几年前出资兴建了四间私房,儿子当时出资400元。1997年11月,儿子未经老爹同意私自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后在法院调解下,张大爷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但亲子仍占据着两间住房,张大爷多次要求其子腾退未果,81岁的老人遂将亲子告上法庭。

  法院近日判决,张大爷之子必须在一月内腾退占据老人的两间房屋。

  争遗产翁婿上法庭

  岳父张某、岳母苏某近日一张诉状将女婿董某告上法庭,两位花甲老人要求继承女儿死后的财产。

  两位花甲老人的女儿与女婿,十年前购买并扩建了一栋四层楼房,随后女儿与女婿合办了一家书店。去年元月,老人的女儿不幸煤气中毒身亡。

  女婿以书店因销售盗版教材受到25万元的行政处罚,书店的债务应从其所继承的遗产中扣除为由,拒绝了老人们要求继承女儿遗产的要求。

  法院依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近日判决:该楼房一套三室一厅房屋由两位花甲老人继承,其余房屋由女婿继承。余皓王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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