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青岛晚报>>二版
灶台漏电致厨师触电死亡
酒店赔家属14万元厂家赔酒店15万元
2001年07月26日 10:21:56

记者胡淑华

本报讯一酒店厨师在使用灶台时因灶台漏电导致触电身亡,酒店被法院判令支付雇工的损害赔偿。酒店认为生产厂家的不合格产品造成了上述损失,损失应由生产厂家承担,将生产商告上法庭。日前,市南法院一审判决灶台生产厂家赔偿损失。

  2000年5月29日,位于东平路的青岛嘉凯悦大酒店以人民币3200元的价格,购买了博兴县成套厨房设备总厂生产的油气两用灶一台,该厂驻青岛办事处维修人员对该灶进行了安装调试。2000年7月5日中午12时许,酒店厨师李风年在厨房工作时触电死亡。事后经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勘验,结论为灶台风机控制开关绝缘失效,且灶台无接地保护措施,造成触电事故。2001年3月5日,市南法院民庭判决嘉凯悦大酒店支付李风年父母死亡补偿费、生前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等费用十四万余元;事故发生后,嘉凯悦大酒店为死者李风年支付了技术鉴定检验费、医疗费等费用一万余元,两项共计十五万九千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酒店雇工在正常使用被告产品时,发生触电事故的事实证明,厂家生产的上述产品缺乏应有的安全,应为质量不合格产品。根据法律规定,厂家应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记者胡淑华)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下一篇:

公交今起增加夜班车
 

网站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主编信箱

青岛日报社/青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电话:86-532-2865859转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