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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少年犯感受社会的关爱
市南法院成立阳光学校
2001年07月26日 10:21:55

记者胡淑华

本报今日讯上午,市南法院成立了全省首家对缓刑少年犯进行集中管理、教育的学校———阳光学校。

  据介绍,阳光学校的学员主要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被判缓刑和管制的少年犯。学校将根据未年人成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结合犯罪原因、动机、危害程度和结果,采用集中上课、座谈讨论、思想汇报、参观展览等形式,每月将市南区少年缓刑犯集中起来进行学习,主要学习《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学校对缓刑少年犯的日常生活、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对于屡教不改或经多次教育仍不悔改者,阳光学校可建议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据悉,阳光学校还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市南区的未成年人的分布和活动环境及在校生重大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将吸收一些有不良行为的少年入校学习。(记者胡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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