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生活导报>>三十一版
赔我亲吻权
2001年07月26日 01:24:59

天府

本报成都讯7月24日,四川广汉市法院受理了全国首起特殊案件:一名女士因车祸嘴唇受损使自己的“亲吻权”遭到侵害而向一名驾驶员索赔!

  引发这起案件的是一起交通事故。据原告陶女士称,6月1日晚,被告吴某驾驶一辆奥拓车将她撞伤。经群众报案,她被送至广汉市人民医院抢救,医生诊断:“车祸造成上唇裂伤,全身软组织挫伤,门牙折,脑震荡。”陶女士称,车祸不仅破坏了身体的完整性,而且损害了撕咬食物的功能。更让她感到难受的是:不但与丈夫不能感受到亲吻时醉人的甜蜜,而且其女儿像往常一样向她“索吻”,她都不能给予,身为母亲的她为之愧疚。

  于是,陶女士一纸诉状递到广汉市法院,称吴某的行为侵犯了她的身体权、亲吻权、健康权、财产权等。请求该法院判令吴某赔偿其损失3.9万元。

  据悉,8月3日,广汉市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天府)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下一篇:

波黑塞族议会可能通过引渡法律
 

网站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主编信箱

青岛日报社/青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电话:86-532-2865859转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