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告诉家中有16岁以下的残疾儿童的家庭一个好消息:市儿童福利院即日起推出一项回报社会的服务———代养,将帮助部分家庭解决在残疾儿童保育、康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据介绍,为回报社会对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热心支持,儿童福利院将利用现有的医疗、康复、教育、保育设施和专业人员,面向社会开展残疾儿童代养、康复、特殊教育等服务。
委托代养的家庭每月应缴必需的代养费和康复费。寄宿制代养费包括管理费、代办费、杂费等,每月230元,冬季取暖费不再收取。护理及康复费是指生活不能自理,需24小时提供有关服务的,或有严重智障不易管理需特护的残儿,每月收100元;生活部分自理,但不能自行进食需一级护理的残儿,每月收60元;生活基本能自理的残儿每月收40元。经济有困难的下岗职工等可以给予一定照顾。
想办理入院的残儿家庭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证明及儿童病历,到市儿童福利院医务科提出申请,签订代养协议。(陈卯李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