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深圳昨日电深圳从今日起启动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浮动制,此举标志着我国在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深圳将为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发挥试验场的作用。
据介绍,深圳本次试行的费率浮动制分一般续保业务和新车业务两类。对于一般续保业务,过去一年或连续几年无赔款(包括未决赔款),则费率向下浮动,向下浮动最大系数为30%;如过去一年或连续几年有赔款,则费率向上浮动,向上浮动最大系数为30%。
对于新车业务,首次投保时费率向下浮动10%或
20%;新车承保一年无赔款,续保时费率向下浮动20%,连续两年无赔款,续保时费率向下浮动30%。新车承保一年
内发生赔款的,续保时按一般业务规定确定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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