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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贪污三百万
邯郸钢铁厂厂长每天“进账”5000元
2001年07月23日 10:38:55
本报石家庄消息邯郸市钢铁厂厂长王惠起在短短的两年多的时间里贪污受贿达306.8万元,平均每天“进账”五千余元,而他领导的企业却严重亏损,职工下岗,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日前,邯郸市纪委作出了开除王惠起党籍,建议行政给予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王惠起于1998年5月至去年8月担任厂长期间,伙同其妻王静敏,在市钢铁厂铁精粉、设备配件、焦碳采购、建筑工程发包和生铁销售等业务活动中,先后向17个单位和个人共45次索要和收受贿赂186.8万余元。1999年6月,王在与南方某市乡镇企业总公司业务往来过程中,向对方副经理简某提出,签订一份由邯郸钢铁厂供给对方一万吨生铁的假供销合同,以每吨给对方让利100元为名,要求该公司将所谓让利款100万元汇往北京市王惠起指定账户,用于王个人购房。同年12月,王惠起将邯郸钢铁厂的150万元汇票交给对方,要求将其中的100万元汇往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其余的50万元用于归还钢铁厂欠该公司的款项。对方按照王惠起的意图将邯郸市钢铁厂的100万元在本单位下账后随即转寄到北京市的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王惠起用此款以其女儿的名义购买商品房两套,据为己有,一次就贪污公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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