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露的坡面、崩塌的岩体、随意堆放的砂石和弃土、漫山遍野的坡耕地……今年是《水土保持法》实施十周年,为搞好水土保持,再造秀美山川,记者日前随“中华环保世纪行”在重庆采访时发现,从重庆到涪陵的渝涪高速公路由于水土保持设施匮乏,已经发生多起滑坡事故,对公路行车安全构成较大威胁。更为严重的是,公路及两侧的水土流失对三峡库区水质和生态安全也构成了威胁。
118公里的渝涪高速公路,从涪陵一路穿山越谷伸向重庆。记者在沿途看到,这一全线通车已经7个多月的高速公路破开的山坡绝大多数裸露着,红色土壤上清晰可见雨水冲刷的痕迹。山坡大都坡度偏高,有的接近垂直角,望之岌岌可危。高速公路主要的护坡措施就是一面低矮的挡土墙,挡土墙上,是从坡面上滑落的碎石和土壤。
“光有挡土墙是不够的。”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总工程师史立人说,“公路等工程建设应该采取护坡、固坡措施,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
“沿途所见,触目惊心。”著名环保作家哲夫说。
“这是一个水土流失的典型案例。”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研究室尚莒城处长说。“这里地处地质灾害发育完全的地区,就更需要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中国矿业联合会李光伟处长说。
水保措施的严重缺乏已经造成危害。记者沿途发现几处塌方和滑坡,裸露的坡面上,整块岩体破裂后滑落在山坡上,一处挡土墙已经被冲破。
渝涪高速公路58公里处南侧搭起了路障,双车道变成了单车道,不出50米就有两处较大面积的滑坡,20多个工人正在把地上的砂石往两辆卡车上装载,一个工人在半山腰上用铁钎敲击石头,坡面上是一道道铁钎痕迹。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6月初的一场大雨诱发了这场滑坡,几千立方米砂石顷刻间倒下,势如破竹般地“冲破”挡土墙和排水沟,冲上了路面,影响交通安全。第二天,重庆交通工程开发公司的人赶到现场进行清理,清除坡面上大量仍可能随时滑落的砂石。两个多月共清理掉6000多立方米砂石。
“我们已经投入了30多万元,最多时人员达到四五十。工程还有一个星期左右结束。”现场负责人彭庆中说。
滑坡旁就是一座人行天桥,清理工作会不会影响它?
“很难说。”这位负责人心里也没有底。
“经常下雨,就可能滑坡。”高速公路58公里处,负责公路清洁工作一年多的女清洁工白和珍说。据悉,沿高速公路从华山隧道至重庆长寿的30多公里,迄今已发生3起滑坡事件,另两起的地点分别位于高速公路52.6公里处和62.2公里处。
情况远非滑坡那么简单。记者在公路上还发现,公路约50公里处,十几辆卡车一字排开,正在向南侧的一个沟渠倾倒弃土;铁山坪隧道东口南侧,也堆放着大量弃土。
“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往往面积不大,但强度极大,危害严重,治理恢复极为艰巨。”史立人说,“水土保持法有规定,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也就是说,挖方应该和填方要争取一致,应事先有方案,应考虑合适的地方堆放,否则,堆放在沟边就会被雨水冲走,冲进长江,进入三峡库区。”
《水土保持法》实施已经十年,像渝涪高速公路这样有法不依,绝非个别现象。记者在重庆涪陵区了解到,319国道涪陵段29公里的改造,也是在没有做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况下先期开工的,而水土保持法明文规定,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专家指出,我国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中,公路部门要比铁路、水电工程更严重,渝涪高速公路绝不是一个单独的现象。
投入近50亿元的渝涪高速公路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于1998年就已开通,工程于2000年12月20日全线通车。
“对行车安全确实有一些影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科技处处长罗祥荣说,“重庆市的交通建设项目中也确实存在不足,有些公路建设项目没有专项环境保护措施费用,给项目环保措施带来极大困难。”
重庆市水利局张崇庆处长说,水利部和交通部曾联合下发了在公路建设项目中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但这份文件到了重庆,交通委员会却因种种原因拒绝联合转发,结果由水利局一家独自转发这一文件。
据悉,到2005年,重庆市公路通车里程将从目前的2.9万公里发展到3.2万公里,高速公路将从232公里发展到680公里。
“观念如果不改变,法律意识如果不具备,渝涪高速公路的情况还将继续重演。”专家指出,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加快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山区开发建设所导致的水土流失不容忽视。对于地处三峡库区的城镇来说,水土流失更是影响库区水质的主要因素,三峡水库能否保持一库清水,不仅关系到长江中下游,而且由于南水北调中线方案的实施将事关大半个中国,更显紧迫和重要。
实施十周年的《水土保持法》明文规定:修建铁路、公路和水利工程,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在铁路、公路两侧地界以内的山坡地,必须修建护坡或者采取其他土地整治措施;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积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在山区、丘陵区修建公路,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土保持方案。
“大开发不等于大开挖,更不等于大破坏。”史立人说,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再造秀美山川,首先必须搞好水土保持。
“爱护公路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渝涪高速公路旁的大字口号,难道不是一种警示吗?公路如何爱护,如何实现“长治久安”?参加“中华环保世纪行”的专家指出,法律不是儿戏,有关地方和部门必须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贯彻实施水土保持这一基本国策。法律的尊严不容侵犯,无论是铁路建设,还是公路或者其他建设工程,无一例外。新华社记者李斌刘刚(新华社重庆7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