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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营大门敞开
外地物业公司进青免审
2001年07月22日 09:55:59

本报记者

本报讯今后,外地物业公司可以随便进入青岛市场抢“饭”吃了,我市日前取消了对此项业务的审批权。

  据介绍,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本市物业管理企业进入本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应当经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市十二届人大28次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决议中,取消了这一规定。这一规定取消后,为外地物业公司进入岛城打开了方便之门,可以吸引高水平的物业公司来青,从而促进本市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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