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开庭审理的“果冻噎死孩子”一案中,庭审场面异常激烈,两被告均委托代理人到庭,双方展开了一场针锋相对的辩论。
痛失爱子父亲泪洒法庭
“昔日活泼可爱正咿呀学语的孩子,今天却永远闭上了眼睛……”庭审刚刚开始,王超父母的代理律师宣读起诉书时,王超的父亲便泣不成声。而王超的母亲自从失去了孩子后,便卧床不起,昨天,她虽然来到了法院,却因身体原因,一直没有出庭。
各执一词双方辩论焦点
●果冻有没有质量缺陷
深圳赐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口佳”牌双歧因子AD钙果冻到底有没有产品缺陷呢?原告的代理律师指出,《产品质量法》规定,“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而噎死王超的果冻并未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加注警示标志,是一种有缺陷的商品。
深圳赐发实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认为,我国现行行业标准中,对果冻的营养成分、原料等作出了规定,但至今没有任何一个执法部门对果冻包装上是否应有警示标志作出明文规定。●王超监护人是否失职
在法庭上,两被告的代理律师多次质问王超的父亲:作为一岁零两个月儿童的父母,你为何让孩子独自吸食那么大的果冻?你是否懂得孩子一旦噎食该如何抢救?两被告认为王超是一名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婴儿,无能力“正确使用商品”。作为王超的监护人,王超的父母应该懂得喂养儿童的基本常识,并掌握抢救方法,而他们未做到这两点,对王超的死亡应负全部责任。“我是相信在商场中购买的商品,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大商场中购买的商品会夺去儿子的生命!”王超的父亲认为,因厂商未对产品做警示标志,使他们没有警惕该产品,失去了尽监护义务的依据。
判决之后双方各有说法
庭审结束后,王超的父亲对记者说,法庭能认定案件事实,并支持他的部分诉讼请求,他感到很欣慰,但他认为赔偿的4.5万余元数额偏小。两被告代理律师均认为,由厂商承担悲剧全部责任的结果让他们感到吃惊,但是,“我们今天打的是一场原被告双方都不可能胜诉的官司。无论判决如何,孩子的生命已经再也无法挽回了,但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记者闵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