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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环保举报”
2001年07月22日 01:32:23
日前,城阳区环保局接到了该区一市民举报区内一企业擅自排放生产废水污染问题的信访案件,该举报成为了该区第一例有奖环保举报。

  该区环保局接访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查处。经确认:该企业在污水处理设施故障停运后,擅自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排放,造成了环境污染。城阳区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

  根据《青岛市举报环保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规定,奖励举报人罚款金额的10%。在奖金兑现会上,该局负责人表示,热情欢迎社会各界对环保违法行为给予监督。环保局一定按规定奖励举报者,并对举报人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宋启学叶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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