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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中签署“腐败防止法”
列入黑名单五年不准用
2001年07月21日 11:30:02
本报专稿韩国总统金大中21日在青瓦台总统府签署了《腐败防止法》并予以公布。

  该法律规定,无论是谁发现腐败行为,只要他通过附有证据材料的记名文件向腐败防止委员会进行举报,腐败防止委员会则将其材料移送至监察院、检察机关和相应公共机关的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因腐败被免职的公务人员5年内不得被包括私人企业在内的一切有关机关录用。

  金大中在签署仪式结束后发表讲话时说,为了加强韩国的国际竞争力,防止腐败已成为再也不能推迟的一项任务。他说,清除腐败不仅要依靠执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民间也应当协助并监督政府清除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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