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昨天下午结束。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决议等。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炳岳,副主任程友新、朱庆兰、张先平、李乃胜、张正斌、殷康生、王新春、辛毓明、于锦初、王国,秘书长钱善本和29名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辛毓明主持。
会议先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谭舜哲作的关于《青岛市公路路政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冯维田作的关于修改《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九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关于修改<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九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青岛市2000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通过的《青岛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关于修改<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九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群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永生、青岛海事法院负责人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各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