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民张女士拒绝暧昧的男同事的无理要求后,竟遭到这名男同事的骚扰。忍无可忍的张女士昨天向本报倾诉了自己的烦恼。
张女士去年到一家电脑公司工作,同在一室工作的王某,多次向她表达爱慕之情。遭到拒绝后,王某怀恨在心,竟以张女士的名义给公司老板发送内容暧昧的电子邮件,还留下张女士的手机号。去年11月,张女士换了工作单位,但王某继续向张女士的新单位打骚扰电话,并威胁她:“以后的日子休想过清闲了。”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应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在记者的建议下,张女士已决定报案。(闵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