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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兰某状告义子案
弟兄二人愿为继母治病
2001年07月15日 02:31:37

陈呈晓

本报讯继母状告俩儿子不尽赡养义务一案(详见本报6月6日A2版)近日审结,经崂山区法院调解,两个儿子答应向继母支付赡养费、医疗费及茶园收益。

  1974年,兰某嫁给离异的高某,并将当年分别为3岁和5岁的两个儿子抚养成人。高某去世后,两个儿子对兰某另眼相看,瓜分了父亲留给继母的二亩茶园、1500元外人欠款及家中的其它物品,身患恶性肿瘤的兰某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

  经法院调解,兰某的两个儿子答应向继母支付赡养费、医疗费及茶园收益,兰某也不再要求俩儿子返还欠款及其它个人物品。(陈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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