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市民赵某雇了一名托管员照顾孩子上学、放学,孩子却在放学途中从两米高的护栏上摔下,赵某遂将托管员郭某告上法庭。前天,市北法院已受理此案。
赵某在诉状中称,5月29日,他和退休工人郭某签了协议,从5月30日到6月29日,由郭某在中午、下午接送赵某8岁的儿子上学、放学,并保证孩子的安全,赵某支付给郭某200元钱的劳务费。
6月20日下午,赵某接孩子放学途中,孩子从护栏上摔下,头皮被摔裂了一道3.5厘米的伤口,深达皮下,孩子至今经常头疼、头晕。赵某认为郭某没尽到照顾孩子的责任,但双方没有协商一致,赵某遂将郭某告上法庭。(记者闵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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