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10名女工因为不满单位和她们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向法院提出集体离婚的诉讼请求,一时间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这10名女工年龄在33岁在44岁之间。
在集体离婚申请书上,她们写道:“工作期间我们兢兢业业,把一生中的黄金年龄献给了企业,如今我们正值家庭重担在肩的时候,工程局却把我们当作累赘一脚踢出门外。”“工程局文件规定,合同制工人中,没有配偶的,可以继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了生存,我们决定忍痛割爱,集体与丈夫离婚。如能续签劳动合同,法官恩德,我们永远铭记于心。”
大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韦绍温对记者说,法院虽然对这帮女工表示同情,但由于她们此举不符合集体诉讼的条件,所以法院当时没有受理这起诉讼。
最近,部分女工一纸诉状将水电工程局告上了自治区劳动仲裁委。到底谁是谁非,不日将见分晓。(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