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江南时报》报道,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发行牡丹交通卡,因正面图案未经作者李海泉许可,擅自将摄影作品“安惠桥全景”进行“改装”被告上法庭。日前,在北京市高级法院主持调解下,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赔付李海泉经济损失20万元,并停止发放、使用印有“安惠桥全景”图案的牡丹交通卡。
1995年,李海泉以北四环路安惠立交桥为背景,拍摄了名为“安惠桥全景”的摄影作品。1999年4月至6月,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向司机免费发放驾驶员专用的牡丹交通卡。但是,银行在制作牡丹交通卡时未经李海泉许可,将“安惠桥全景”照片中的一根高杆灯删除后作为交通卡的正面图案使用。
李海泉遂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告到法院,要求其收回并销毁印有涉案作品的全部牡丹交通卡,并赔偿经济损失。上图:侵权的交通卡图案(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