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开大学教授韩强投书媒体,揭露“一级市场黑幕”(详见本报《财经》专栏昨日报道)。昨日,韩强教授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您投书媒体,揭露“一级市场黑幕”的目的是什么呢?
韩强:我是希望证券市场真正能体现“三公”原则,使得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中处于公平的地位。自从2000年证券市场上提出“超常规地培育机构投资者”以来,出现了一些令人难以理解的现象,一些机构在优惠政策下,大量垄断新股,引起了广大投资者的不满。因此我们要对“超常规地培育机构投资者”这个政策进行认真的反思,同时,我们还要对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的数量进行重新统计。我认为,正确的提法应该是“培育理性的、守法的机构投资者”。
记者:您揭露了“内幕”后,你所提到的“有关部门”对您的观点回应了吗?
韩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自我抛出自己的看法后,“有关部门”一直不表态。我的出发点是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如果“有关部门”主动站出来的话,我将诉诸于法律。不过,他们现在还没有接这个“球”。作为我的观点最主要论据的《上海证券报》的两篇文章发表于6月中旬,我之所以选择7月初才抛出自己的观点,也是想看看有关部门的反应。虽然他们一直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但我不会放弃。
记者:您对“培育机构投资者”的建议是什么?
韩强:“培育机构投资者”是一个大方向,但是方向对头,还要有配套的方法。对此,我提出以下建议:一.培育机构投资者不能超出《证券法》、《公司法》所规定的法律限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取消机构投资者在认购新股中只缴纳20—30%保证金的优惠政策,必须保证任何投资者在认购新股时足额交纳保证金;二.立即清理机构投资者的一切多余账户。对于某些机构投资者利用个人账户申购新股,与民争利,甚至利用个人账户进行对敲、倒仓的操纵市场行为,广大投资者深恶痛绝,因此全面清理机构投资者所利用的个人账户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三.坚决制止挪用客户保证金的行为。按照去年年底公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金挪用比例,至少有60亿元资金被挪用,对于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在上述规范的基础上对机构投资者进行法制、法规教育,以达到培育理性的机构投资者的目的。记者孙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