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时,家住嫩江路30号1单元403户的毕某被市北区法院强制从危楼中迁出。因为他拒不搬迁的原因,已导致快速路工程被耽搁两个多月。毕某住房所在的居民楼处于规划的东西快速路高架桥中间,拆迁过程中,毕以各种无理要求拒绝搬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依法于2001年5月11日下达了裁决书,要求其在5日内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补偿,逾期不提书面选择申请,视为对其进行房屋补偿。裁决书生效后,毕某仍不执行,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向市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世俊霍峰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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