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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大法官裁定
网聊勾少重上天引女罚
2001年06月30日 10:17:04
本报专稿新加坡大法官28日裁定,必须重罚网上勾引少女者。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一名公司董事通过网上聊天室,结识了一名15岁少女后,跟她发生性关系,被初级法院判处9个月徒刑。

  该董事不服判决,向高级法庭提出上诉。新加坡大法官不仅驳回他的上诉,而且将刑期增至12个月,并另加罚款1万新元。

  根据新加坡法律,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可判坐牢长达5年,或罚款高达1万新元。

  检方主控官在陈词时指出,网上聊天有被滥用的危险,通过网上聊天,可以在对方看不见自己的情况下,赢得对方的信任,然后向对方下手。如果不发出明确的信息,这类案件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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