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金额可达到二千元 环保推出有奖举报 2001年06月29日 10:43:23
记者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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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今日讯上午,市环保部门推出市、区(市)两级联动的环保有奖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从即日起,公众举报经调查基本属实,环保部门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避免重大环境污染后果的,由承办的环保部门对第一举报人给予50元-2000元不等的奖励。
七类环境违法行为是:非法经营和使用含硫量高于0.7%煤炭的;擅自排放废水、废气的;未经环保审批,新建工程项目开工投产的;环保设施擅自停止使用运行的;非法从事废物进口和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虚报、瞒报有关环保事项或在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中弄虚作假的。举报的方式为电话举报、书面举报和来人举报。(记者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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