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青岛晚报>>四版
9月1日起禁售化油器类轿车
2001年06月28日 10:45:02
187种化油器类轿车立即停产本报讯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等4部门昨天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使用化油器的187种轿车和5座客车车型立即停产。

  这187种汽车车型涉及41个生产企业的五十多个商标品牌,根据通知要求,从昨天起这些车型必须立即停产。自9月1日起,上述车型禁止销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已经销售但如期不能办理登记手续的上述车辆,汽车销售企业必须无条件退货,由汽车生产企业负责收回。

 

  据了解,国务院已经决定,2000年以后生产的轿车必须采用电喷装置和排气净化装置。到去年底,全国没有安装这两种装置的轿车仍有近十万辆,占全年轿车总产量的15%。(本报记者)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下一篇:

谁卖掉11.55万法人股
 

网站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主编信箱

青岛日报社/青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电话:86-532-2865859转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