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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最大运输毒品案昨公判 贪财少年被判无期
2001年06月27日 01:50:17

本报记者摄影报道

本报讯昨日是国际禁毒日,一批涉嫌或犯有非法持有、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在火车站广场被公捕、公判。其中不满18岁的张磊(本报6月14日A7版曾刊特别报道),以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3月13日,为得到5000元“运输费”,张磊(右图)受深圳“老板”的指使,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418克,乘坐K60次列车欲将毒品运至青岛,途中被乘警查获。这是目前我省查获的最大一起运输冰毒案。

  今年3月10日,广西籍妇女丘珍琼毒瘾发作,公然在由广州开往青岛的K60次列车上用针管注射海洛因,被乘警查获,并当场搜出其携带的97克海洛因(本报3月13日A2版曾报道)。昨天,她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

  另外,杨旭因运输海洛因被判无期徒刑;犯罪嫌疑人杨斌、李江和谢志刚涉嫌运输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昨被依法逮捕。(本报记者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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