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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老党员可领慰问金
条件:建国前入党、无工资收入者
2001年06月25日 10:38:54

本报记者

本报讯“七一”前夕,省、市委决定拨出专项资金,为建国前入党、无工资收入的老党员发放一次性慰问金。

  据了解,我市共有建国前入党、无工资收入的老党员13000多人。这次慰问金的发放,省委按照全省抗日战争期间入党的每人200元、解放战争期间入党的每人100元的标准,拨给我市140多万元。考虑到目前这些老党员的生活状况,市财政又拿出150万元,从党费中拿出71.78万元,市民政局从社会福利基金中拿出50万元,将慰问金的标准提高到抗日战争期间入党的每人500元,解放战争期间入党的每人300元。(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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