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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就昨日《左手写字有什么错》报道指出:
老师有三点做的不妥
2001年06月25日 10:07:27

记者王哲

本报讯本报昨日刊发的《左手写字有什么错》一文,引起读者关注。他们给本报打来电话,对老师的做法提出批评。

  读者认为老师在对待这件事上有三点不妥:一是惯用左手是孩子天性使然,不应强迫她改用右手;二是在课堂上撕一年级学生的作业本,当着其他同学的面,是侮辱孩子:三是罚孩子写那么多的作业,是违反有关规定的。

  一位姓王的大学生还诉说了儿时类似的经历:老师也是逼迫天生左势的他改用右手,在课堂上训斥他,还撕作业本,这段经历深深印在他的脑海里,成为一段他不愿回忆的童年往事。现在还有老师这样对待孩子,他表示不理解。

  刘海清女士认为,老师的本意可能是好的,但是作为教育者不知道保护未成年人,还在课堂上侮辱孩子,让人气愤了。

  还有读者建议于女士查阅相关法律,借助法律为孩子讨回公道。(记者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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