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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项“优抚”普查结束
重点优抚对象34310人优抚事业单位13个
2001年06月24日 04:18:46

王萍鄂燕娜郭可凰

本报讯历时近半年的我市重点优抚安置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普查工作,在全市民政系统和财政系统的共同努力下,于近日圆满结束,全市参加普查登记的重点优抚对象34310人,全市共有优抚事业单位13个。

  普查结果显示,在34310名参加普查登记的重点优抚对象中,有革命伤残人员9303名,在乡红军老战士1人,在乡复员军人18342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922人;优抚对象中有“孤老”1348人,占优抚对象总数的4%。

  自1984年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2553人,接收安置军队职工退休退职人员850名。

  去年我市接收退役士兵、复员干部5548人,安置退役士兵2063人,接收和开发使用的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1960人。

  全市共有优抚事业单位13个,其中光荣院1所、优抚医院1所、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1个,另有军供站3个、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18个。(王萍鄂燕娜郭可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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