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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毁容案激怒岛城
王云春昨一审被判死缓
2001年06月24日 03:11:32

聂向锋

本报讯昨天上午,胶州王云春硫酸泼妻毁容案(本报曾予报道)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王云春用硫酸毁损其妻面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一审判处王云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云春不服一审判决,当庭提出上诉。(聂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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