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产商禁止使用“内部认购”等预售方式。眼下在岛城商品房销售市场上,这一禁用的销售方式并没有完全消失,却以一些新的“面孔”出现。
记者暗访发现,东部一高档住宅小区尚未开工,却已开始接受预约登记。记者向房地产公司咨询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可以先登记,留下电话,等商品房开始预售时再通知购房者。
据业内人士介绍,近来,商品房预售方式改头换面成“预约登记”、“提前订购”等,有的要求购房者预交定金,有的要求先付30%的预付款。一些市民之所以愿意购买,一是认为提前订购在价格上会有一些优惠,二是一些市民认为,提前认购可将朝向、房型、楼层较好的房子先订下,免得正式预售时被别人买走。
据介绍,打着“预约登记”等旗号开始推销的商品房,都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办完预售手续。购房者买了这种房子等于购买了“风险”:若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一些手续办
不下来,这样会给购房者带来
许多麻烦,甚至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由于购房者在购买时大多已经知道了这类商品房不具备预售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仍交付了定金,出现纠纷时,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