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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八旬老人状告七子女
2001年06月19日 08:56:38
本报淄博消息七子女却因老人赡养费的问题,被年逾八旬的老父亲告上了法庭。

  杨寨镇80岁的崔某,将孩子抚养长大后,孩子们却不能完全给予老人应得的生活费用。老人无奈将7子女告上了法庭。其中3个儿子去年的赡养费未交给老人,经法院判决,3人同意每人一次性支付老人去年的生活费500元,并且,7子女将老人自1998年至1999年因生病住院花去的医疗费用平均摊付,对于老人以后的生活,7子女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50元,护理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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