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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品管理法》严惩医药回扣 罚你1万是少的
2001年06月19日 01:38:40

徐勇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新《药品管理法》中,规定医生收受回扣,可能被罚款1万至20万元甚至判刑。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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