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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志在青视察村委会组织法实施情况
2001年06月17日 02:10:18

本报记者王全力

本报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一行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振奎等陪同,日前在我市视察《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

  6月14日上午,曹志一行来到胶州市胶东镇大半窑村,在村委会办公室,与村“两委”成员及胶东镇、胶州市负责人进行座谈。857人的大半窑村,现有党员26人,村“两委”成员共4人,其中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曹志详细询问了村委会的选举情况,候选人多少,候选人怎样产生,外出打工人员怎样参加选举,支书兼任主任有什么好处,党员和党支部成员竞选村委会成员情况如何,村干部的工资多少,工资来源如何,等等。他还向在座的胶东镇和胶州市负责同志询问了农村党员队伍状况以及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如何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情况。曹志认真听取了大半窑村及胶州市关于“村级民主听政会”制度的介绍,详细了解大半窑村听政会由哪些人组成,会员怎样产生,会员中党员有多少,村民代表有多少,听政会发挥了什么作用等情况。当听说听政会每月一次,通过听、查、访、议等形式,反映民情民意,协调干群关系,上传下达,发挥了“桥梁”作用时,曹志指出,在实践中,要注意处理好听政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之间的关系。

  座谈结束时,曹志指出,在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要从实际出发,总结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探索出的好经验,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带领广大农民发展农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党在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市领导张惠来、杜世成、孔心田到驻地看望了曹志副委员长一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毓明陪同视察。(本报记者王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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